轉學校《推薦全國教書育人楷模推薦評選工作的通知》
老師們: 現將學校《關于認真做好2011年度全國教書育人楷模推薦評選工作的通知》轉發如下,請有意申報的老師于4月29日下午下班前與學院辦公室潘國雄聯系。聯系電話:39310072。謝謝! 各院系、各部處、各單位: 根據《關于認真做好2011年度全國教書育人楷模推選活動的通知》(粵教人函[2011]85號)文件精神,現就我校2011年度全國教書育人楷模推薦評選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推選范圍和條件 曾獲得過省部級(含)以上榮譽稱號,并在教書育人方面作出突出貢獻的各級各類學校教師。 推薦人選的基本條件是:忠誠于黨和人民的教育事業,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政治堅定,師德高尚,業務精湛,教書育人成績顯著、貢獻突出,事跡感人,享有很高社會聲譽,具有重要影響力,人民群眾公認。 二、推薦人選名額 各單位最多推薦1名候選人。 三、推薦程序 1.學校推薦與評審階段。我校推薦人選須經各學院、系、部門推薦,學校評審專家組評審,報學校領導審批,然后再上報省教育廳審核與評審。 2.省教育廳遴選階段。省教育廳在對各地各校推薦的全國教書育人楷模候選人材料進行資格審核的基礎上,根據教育部關于評選推薦的有關要求,遴選出10位候選人。 3.投票階段。省教育廳在省內主要網絡、報紙媒體公示候選人情況及先進事跡,社會公眾通過相關網絡媒體、報紙進行投票。 4.評選階段。省教育廳會同有關專家成立評選委員會,根據投票結果和實際情況,推選出2名“全國教書育人楷模”候選人,并上報教育部。 四、申報要求 各單位要認真組織好本單位人選的推薦工作。工作中,要堅持群眾路線,充分發揚民主;要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嚴格履行規定程序,接受群眾監督,做到社會公認。推選要堅持以師德表現、工作實績與貢獻作為衡量標準,嚴格把關,認真遴選,優中選優,寧缺勿濫。 為保證全國教書育人楷模推選工作的順利開展,請有關單位務必于2011年5月3日(星期二)上午11:00前將下列材料交至人事處人事調配科(石牌校區行政大樓605室),并同時發送電子文檔至hs815@scnu.edu.cn,逾期不予受理。具體材料為: 1.推薦工作報告一份。 2.廣東省全國教書育人楷模候選人推薦表一式兩份(詳見附件2)。其中,簡歷包括學習經歷和工作經歷,學習經歷請從初中填起。曾獲榮譽稱號只列市級以上榮譽稱號。 3.廣東省全國教書育人楷模候選人情況表一式一份(詳見附件3)。其中,簡要事跡材料包括對推薦人選教書育人、為人師表的主要事跡進行概括,字數在300—400字,要求文字簡潔、事跡突出、人物特征鮮明。 4.推薦人選彩色照片電子版。要求頭部占照片尺寸的2/3,無斑點、瑕疵、印墨缺陷,照片尺寸為320*240像素以上,大小為100-500K之間,格式為jpg,文件名為“姓名-地區(學校)”。同時,請提供彩色工作照3-5張(電子版)。 5.推薦人選先進事跡材料。詳細介紹推薦人選的先進事跡,要有細節,有生動感人的具體事例,要求字數在5000字以內,內容準確、生動翔實,感染力強,充分體現先進性、時代性和典型性。 聯系人: 林德豐、肖小英 聯系電話:8521105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