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2011年度高等學校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獎(科學技術)的通知
理科各學院(中心)、南海學院:
根據《教育部關于推薦2011年度高等學校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獎(科學技術)的通知》(教技發廳
函〔2011〕1號),2011年高等學校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獎(科學技術)的推薦工作已經開始。請各位有意
申報獎勵的老師盡快與科技處聯系(020-85211201)。
根據《高等學校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獎(科學技術)獎勵辦法》(教技發〔2009〕2號),高等學
校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獎(科學技術)授予在科學發現、技術發明、促進科學技術進步和專利技術實施等方
面做出突出貢獻的個人和單位。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推薦獎勵的范圍
2011年度高等學校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獎(科學技術)推薦工作分為高等學校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獎
自然科學獎、高等學校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獎技術發明獎、高等學校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獎科學技術進步獎(
包括推廣類)和高等學校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獎專利獎,共四個獎種。
二、推薦要求
1. 凡推薦高等學校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獎(科學技術)的項目,須于2011年8月1日前在教育部科
技發展中心成果專利處辦理科技成果登記。具體注意事項可查看教育部科技發展中心網站
(www.cutech.edu.cn)“科技成果”--“成果登記”欄的“如何進行成果登記”。
2. 推薦高等學校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獎自然科學獎的項目,其主要論著必須是2010年10月底以前
在國內外公開發行的學術期刊上發表的論文或出版的專著,并得到了同行學者的相應評價。對涉及與國外
合作完成的研究項目,應當由國外合作者或機構提供書面證明,說明我國學者在該項研究中的學術貢獻。
高等學校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獎自然科學獎所列完成人和單位必須是10篇代表性論文、專著的作者和署名單
位。
3. 推薦高等學校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獎技術發明獎的項目,需實際應用一年以上,并已獲授權發
明專利。對于未授權發明專利的,需按照高等學校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獎技術發明獎要求進行查新,并通過
鑒定。高等學校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獎技術發明獎項目完成人一般不超過6人,且必須每人都有對應的發明
點內容,不可兩人共用一個相同的發明內容。
4. 推薦高等學校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獎科學技術進步獎的項目,一般應通過鑒定,實際應用一年
以上并已經取得明顯的經濟效益或社會效益,并根據項目的特點按相應類別推薦。其中推薦高等學校科學
研究優秀成果獎科學技術進步獎(推廣類)的項目,需實際應用三年以上或獲得部委(省)級(含)以上獎勵滿
二年且其后推廣工作突出。
5. 推薦高等學校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獎專利獎的項目,應為已獲授權發明或實用新型的單件專利
,經實施后,取得了明顯的經濟效益或社會效益。
6. 推薦高等學校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獎的項目,不得使用任何已經獲得省部級和國家級科技獎勵
的項目內容,只能是其后的新進展、新成果,否則視為重復報獎。
7. 直報項目不得有已被推薦參加2011年度國家科學技術獎評審項目的內容。直報國家自然科學
獎項目的代表性論文(專著)發表(出版)時間必須為2009年2月28日前,且“代表性論文”的主體工作
是在國內完成;直報國家技術發明獎、國家科學技術進步獎項目的整體技術必須是2009年2月28日前首次
應用,對有行政審批要求的項目必須提交相關部門審批證明。
8. 所有推薦項目的經濟效益應出具主要生產、應用單位財務部門核準并加蓋公章的證明(須有一
份原件),并按推薦書中的各項要求一一填寫。
9. 推薦書是高等學校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獎(科學技術)評審的主要依據,應按照《高等學校科
學研究優秀成果獎(科學技術)推薦工作手冊》中各獎種推薦書填寫說明的要求認真填寫,重點突出項目
的主要發現、發明或者技術創新內容。推薦項目提交的電子版推薦書和書面推薦書內容必須完全一致,其
內容及頁數,應嚴格按照填寫說明要求提供,對于超頁數推薦的,一律不予受理。
三、推薦截止時間
1.請各位有意申報教育部科技獎的老師,與科技處聯系,由科技處分配網絡報獎的帳號和密碼
。報獎人憑帳號密碼在2011年7月1日后登錄“高等學校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獎(科學技術)網絡申報系統”
(http://211.68.23.93/xmsb)進行網絡推薦工作,網絡推薦的截止日期為2011年8月20日。
2.推薦項目書面材料請于2011年8月30日前報送科技處。
四、報送推薦材料的要求
書面推薦書3套(含一套原始件,推薦書主件和附件裝訂成冊)。對于推薦國防專用項目,需書
面推薦書11套(含一套原始件,推薦書主件和附件裝訂成冊)、推薦項目電子版推薦書光盤。國防專用項
目需提供密級審定文件,其電子版推薦材料,只能以光盤的形式報送,不得通過網絡傳送。
五、有以下情況的推薦項目,應提交書面報告:
1. 在《項目名稱可否公布》一欄如選“否”的推薦項目,應在報送書面推薦書時,提交推薦單
位的說明;
2. 推薦單位對推薦項目的評審專家有回避要求的,應提交專家回避報告,并填寫“回避專家申
請表”(附五)。
六、聯系方式
1. 教育部科技發展中心成果專利處:
聯 系 人: 萬猛、劉爽(獎勵) 王超(登記)
聯系電話: (010)82502751、62514679、62514694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區中關村大街35號教育部科技發展中心成果專利處
郵政編碼: 100080
2. 科技處
聯 系 人: 梁劍瑩、許恩平
聯系電話: 020-85211201
附1:推薦2010年度高等學校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獎(科學技術)的具體要求(附件)(下載方法:右擊鼠標,選擇“目標另存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