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2012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貼人員選拔推薦工作的通知
2012-04-09 17:08:00
來源:新葡的京集團350vip8888經濟與管理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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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單位: 根據《廣東省教育廳轉發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開展2012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貼人員選拔工作的通知》 (粵教師辦函〔2012〕10號),現就我校2012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貼人員選拔推薦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各單位要高度重視選拔推薦工作,嚴格按照《廣東省選拔和推薦政府特殊津貼人員試行辦法》(粵府辦 [2002]17號)和人社部函[2012]68號文規定的條件和程序推薦人選,確保選拔推薦工作公開、公平、公正。 今年省里分配到教育廳的推薦人選為16名(含高技能人才4名),根據相關要求,我校最多可推薦2名人選。 推薦的人選必須是直接從事專業技術工作的在職人員,推薦的主要依據是2007年以來取得的業績,其業績、 成果和貢獻必須得到本地區、本系統同行專家的認可。具體推薦條件見附件。 二、各單位最多可推薦1名候選人。在各單位推薦的基礎上,學校將組織評審,報學校領導審批后,在全校 范圍內公示,然后再上報廣東省教育廳,由省教育廳選拔推薦人選。 三、請有關單位按照《通知》有關要求報送相關材料。務必于2012年4月12日(星期四)下午17:00前將 以下材料遞交至人事處人事調配科(石牌校區行政大樓605室) 1.上報材料包括綜合報告一份,內容包括人選推薦情況、專家評議情況,并請注明聯系人及電話、傳真。 2.被推薦人按規定逐項填報《專家情況登記表》,一式15份(其中原件一份),有關填報手續要完備。 其中“考核情況”指近五年年度考核情況。 3.被推薦人需提供專業技術資格證書或職業資格(或相應職業技能水平證書)獲獎證書、榮譽證書、成果 鑒定等有關材料復印件各1份。復印件須經推薦單位審核,并由核實人簽名和單位蓋章。 4.推薦單位分別填寫被推薦人《2012年推薦享受政府特殊津貼人員情況一覽表》,一式15份,一覽表需加 蓋推薦單位公章。 5.報送材料一律按表格式樣統一規格(見附件),請不要自行調整表格格式。復印件統一采用A4紙,并附 電子文檔。 6.各單位請于2012年4月12日下午17:00前將有關材料報送人事處人事調配科(石牌校區行政大樓605室)。 對材料不完備、不符合要求或超過規定報送時間的,將不列為今年推薦人選。 附件: (聯系人:肖老師,聯系電話:85211058) 人事處 二〇一二年四月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