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2012年下半年國家社科基金后期資助項目和中華學術外譯項目申報組織工作的通知
文科各院系、各有關單位:
國家社科基金后期資助項目、中華學術外譯項目,是國家社科基金項目資助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為繼續做好2012年下半年國家社科基金后期資助項目和中華學術外譯項目的申報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關于后期資助項目
1.2012年下半年國家社科基金后期資助項目擬于12月中旬進行會議評審,逾期則轉入明年上半年評審。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報:
(1)成果不屬于基礎研究類學術專著,包括:非學術研究的通俗讀物,應用性研究成果,論文及論文集、研究報告、教材、軟件,譯著,等等;
(2)成果完成不足80%;
(3)博士論文、博士后研究報告通過后不滿2年,或雖滿2年但未作較大修改(以博士論文或博士后研究報告為基礎的成果申報后期資助項目,須提交論文或研究報告原文,并附詳細修改說明);
(4)成果存在知識產權爭議;
(5)推薦意見不符合要求;
(6)已出版著作的修訂本或與已出版著作重復10%以上;
(7)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國家出版基金項目、教育部重大課題攻關項目、教育部普通高校人文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重大項目(含子項目)、教育部后期資助項目、中國社會科學院重大課題的成果;
(8)申請人承擔的國家社科基金項目尚未結項;
(9)不同意由全國社科規劃辦統一安排出版;
(10)成果距上次申請未立項不足一年。
3.其他申報條件請按《國家社會科學基金后期資助項目實施辦法》(暫行)、《2012年國家社科基金后期資助項目申報公告》和《國家社科基金后期資助項目申報問答》的相關要求執行。
二、關于中華學術外譯項目
1.2012年下半年中華學術外譯項目的評審時間安排與后期資助項目相同。
2.中華學術外譯項目主要資助研究當代中國以及中國傳統文化的我國哲學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的翻譯及在國外的出版。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報:
(1)在國外已經出版,或受到“中國圖書對外推廣計劃”、“中國文化著作對外翻譯出版工程”資助的成果。
(2)承擔國家社科基金項目尚未結項者。
4.其他申報條件請按《2012年國家社科基金中華學術外譯項目申報公告》和《國家社科基金中華學術外譯項目申報問答》的相關要求執行。
三、具體工作安排
請有意申報者于9月18日前將項目的申報材料送交我處。
聯系人:李秀娟 85215762
社科處
2012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