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院通知
我院關于做好推薦2016年優(yōu)秀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根據學校推薦2016年優(yōu)秀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工作(以下簡稱推免工作)的相關通知(詳見附件1),我院于近期啟動推免工作,成立學院推免工作小組,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進行選拔和擇優(yōu)推薦。按照學校推免工作的實施辦法,結合我院往屆的評選辦法,確定我院2016年推免工作的選拔辦法及獎勵加分條件。 第一,推薦學生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我校普通本科招生計劃提前批和第一批錄取的應屆本科畢業(yè)生(不含專升本、第二學士學位學生); (二)思想品德優(yōu)良,德、智、體全面發(fā)展; (四)學習成績優(yōu)秀,推免學生前三學年平均學分績點在3.0以上(含3.0),且排名須在同專業(yè)同年級前50%內; (六)非英語專業(yè)推免學生的全國大學英語四級考試成績不低于425分。音樂、美術、體育專業(yè)推免學生的全國大學英語四級考試成績如低于425分,需通過廣東省英語應用能力考試,且需獲得專業(yè)競賽獎勵,競賽性質和級別由學院確定。 第二,選拔辦法。實行綜合計分法進行選拔,綜合計分法由學業(yè)成績(課程考試原始成績,不含其他加分)、獎勵加分、學院考核成績三部分構成,其中占比10%的學院考核并入占比75%的學業(yè)成績,即學業(yè)成績占85%,獎勵加分占15%。 第三,學業(yè)成績指前三年所修讀的全部課程(輔修、雙專業(yè)、雙學位課程不計)的成績(以教務處系統導出的平均學分績點為準)。 第四,獎勵加分。獎勵加分分為五類:論文作品類、課題類、專業(yè)競賽類、發(fā)明專利類、其他類。 (一)科技發(fā)明,科技、學術競賽計分(此項計分以 100 分封頂)。同一成果、同一作品或同一項目在多次競賽活動中獲獎,只按獲獎最高檔次計分一次, 不重復計分。以 2 人以上為小組參賽的項目,每人均可按獲獎等級計分,具體計分如下: (1)參加國際競賽,獲特等、一、二、三等獎者,分別計 20 分、15 分、 10 分,8 分。 (2)參加全國競賽,獲特等、一、二、三等獎者,分別計 15 分、12 分、 8分、5 分。 (3)參加省級競賽,獲特等、一、二、三等獎者,分別計 10 分、8 分、5 分、3 分。 (4)參加校級競賽,獲特等、一、二、三等獎者,分別計 5 分、3 分、2 分、1 分。 (5)發(fā)表論文、作品:在 T、A、B 類刊物(刊物分類以學校有關文件為準) 上發(fā)表學術論文分別計 20 分、15 分、10 分;在公開出版發(fā)行的報刊雜志(有CN或ISBN標注的)上發(fā)表一般文章(2000字以上)每篇加5分,上限5 篇。(說明:論文發(fā)表截止時間為2015年8月31日) (6)參加科研課題研究:課題須已結題方可計分,每課題計分人數不超過 5 人,以立項書名單前 5 人為準。課題負責人按國家級、省級、校級課題分別計15 分、10 分、5 分。一般成員計 10 分、5 分、3 分。 (7)科技發(fā)明專利參照全國競賽等級記分。 (三)獎勵加分在綜合得分中的折合分數不超過15分。 請符合推免條件且有意申請的2012級本科生于9月12日早上10點前提交材料至年級副級長林津裕處,逾期不候,視為自愿放棄推免申請資格。具體詳見附件及年級通知。 附:學院推免工作小組名單: 彭璧玉 潘文慶 李如鐵 徐向龍 羅燕 王穎 邱華妹 秘書:徐欣萌、張曉娜 經濟與管理學院 2015年9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