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進一步加強師生因公臨時出訪工作的通知
各學院、各部門、各單位:
為更好地服務師生開展國(境)外學術交流活動,教職工和學生因公臨時出國(境)申請及出訪后提交材料均已在師生服務中心上線,實現線上閉環管理。現將有關事項說明如下:
一、因公臨時出訪相關界定
因公臨時出國(境)期限是指赴國外時間在90天以內(不含90天,含離、抵境當日)、赴港澳地區時間在30天以內(不含30天,含離、抵境當日)。
國外是指中國以外的其他國家,國(境)外是指中國以外的其他國家及中國香港、澳門、臺灣地區。
二、系統訪問方式
電腦端通過訪問網址(service.scnu.edu.cn)或學校綜合服務平臺進入,移動端通過企業微信或華師E通小程序進入。
三、申請操作指引
教職工申請流程操作指引見附件1,學生申請流程操作指引見附件2。
四、系統提交時限要求
(一)出訪前審批申請
1. 教職工因公臨時出訪
(1)中國籍教師因公臨時赴國外、赴臺灣提前60天及以上申請;
(2)中國籍教師持因公往來港澳通行證臨時赴港澳,外國籍教師、中國籍教師持境外永久居住證因公臨時出國(境),港澳臺教師因公臨時出國提前30天及以上申請;
(3)中國籍教師持個人往來港澳通行證人才簽注、港澳教師因公臨時赴港澳提前15天及以上申請。
2. 學生因公臨時出訪
(1)學生因公臨時赴國外、赴港澳提前30天及以上申請;
(2)學生因公臨時赴臺灣提前60天及以上申請。
(二)出訪報告及評估
出訪任務結束后7日內應及時歸還因公證照,并在系統提交出訪報告材料,完成出訪評估流程。
五、聯系方式
使用過程中如有疑問或遇到技術故障,請及時向國際交流合作處反饋。
聯系人:龍老師、潘老師,聯系電話:020-85215093
附件1 教職工臨時因公出國(境)及出訪后申請流程操作指引.pdf
附件2 學生因公臨時出國(境)及出訪后申請流程操作指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