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臺灣師范大學2025-2026學年秋季學生交換項目校內選拔的通知
各學院:
臺灣師范大學 2025-2026 學年秋季學生交換項目現已開啟選拔工作,我校將遴選派出2名學生赴臺灣師范大學學習,現將相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選派對象及名額
依據兩校協議,本次共選派2人赴臺學習。申請人需為全日制本科生(目前大二、大三在讀學生)或全日制研究生(目前研二在讀學生)。
二、
申請要求
1.年滿18周歲,政治立場堅定,積極進取,有責任心和紀律性,未違反法律法規、校紀校規,成績優良,身心健康;
2.申請者確定入選后必須在出境前購買境外意外及醫療保險并提交有效保險證明。境外保險須覆蓋學生自離境時起至交流學習結束返抵大陸整個期間。如出境前無法提交有效保險證明,學校有權終止派出交流生;
3.原則上必修課無重修記錄。本科申請者學分績點在本專業排名前20%(報名時需提交加蓋學校本科生院/研究生院公章排名證明)。研究生申請者需提交相關專業成績證明、科研成果或參加科研項目相關材料;
4.具備優良的表達能力和學習能力,富有開拓意識和創新精神,具有較強的英語聽、說、讀、寫能力。
三、項目說明
1.申請者需在報名前自行登陸對方學校官網查詢相關專業與課程,交流期間必須選擇相同或相近專業學習。學校根據本科生院/研究生院有關管理規定,保留學生交流期間的學籍。交流生在臺灣修讀的課程及學分,由所在學院進行課程認定、學分轉換并制定相關課程免修與補修方案(交流學習期間的學籍、學分、實習及畢業論文等事宜,按照本科生院/研究生院有關規定執行,詳情請結合在讀專業人才培養方案咨詢學院教務員)。
2.根據兩校協議,交流期間正常繳納華師學費,無須再繳納對方學校規定的學費。交流生需自行承擔報名費、交通費、住宿費、書籍費、出入境申請費、生活開銷、醫療及境外醫療和意外保險費等相關費用。華師宿舍根據個人情況申請保留或者退宿,申請保留住宿的交流生應正常繳納交流期間的華師住宿費,以華師相關宿舍管理規定為準。
3.赴臺交流學習時間:2025年9月- 2025年12月,具體日期視臺灣高校要求而定,不得延期。
四、申請材料
1.新葡的京集團350vip8888境外校際交流(換)生報名表(本科生填寫附件1、研究生填寫附件2);
2.加蓋學校本科生院/研究生院公章的成績單(中文);
3.本科生需提供學分績點專業排名百分比證明(學院蓋章);
4.交流期間個人學習計劃(中英文);
5.其它有助于推薦自己的材料(科研成果、獲獎情況、社會服務)等;
6.研究生報名請隨附本科畢業證書復印件和學士學位證書復印件;
7.推薦信(須有推薦人的職銜及簽名);
8. 2025年秋季臺灣師范大學交換生項目報名匯總表(附件3)。
備注:經濟與管理學院意愿報名的同學請提交以上材料到seminternational@scnu.edu.cn,由學院完成初選并推送到學校參加校內選拔,學院初選報名截止時間:2025年4月9日12:00前。
五、選拔流程及時間安排
1.自愿報名:學院組織報名,我處不接受個人自薦報名。
2.學院選拔:各學院初審材料,組織選拔考核后向我處提交推薦名單。每個學院推薦不超過1名學生,并將申請材料及 2025年秋季臺灣師范大學交換生項目報名匯總表(見附件3)紙質版于2025年4月11日12:00前提交至石牌校園行政樓港澳臺事務科612辦公室。
3.學校選拔:我處組織專家進行校內選拔公示,報送擬推薦名單及相關材料至臺灣師范大學進行審核,最終結果以對方學校錄取結果為準,請密切留意國際交流合作處網站通知。
學校國際交流合作處(港澳臺事務辦公室)聯系人:卜老師、羅老師
學校國際交流合作處(港澳臺事務辦公室)聯系電話:020-85216962
經濟與管理學院(國際交流與合作辦公室)聯系人:杜老師
經濟與管理學院(國際交流與合作辦公室)聯系電話:020-39310450
國際交流合作處(港澳臺事務辦公室)
附件1.新葡的京集團350vip8888境外校際交流(換)生報名表【本科生】.doc